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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設戶籍登記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卓蘭鎮戶政事務所

•申請人資格:
1.本人。
2.法定代理人。
•應繳證件及注意事項
指外籍配偶及無國籍人士而言(亦即在國內未曾設有戶籍,經核准定居或設籍者,應為初設戶籍登記)。
1.外籍配偶憑境管局核發之定居證辦理。
2.無國籍人士自八十九年二月九日公布國籍法規定,取得合法居留連續在台居留滿五年,且每年住滿一百八十三天以上者,亦得申請歸化。申請人之戶口名簿、印章、最近二年內所拍攝之相片一張、(繳交之相片,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不得小於3點2公分及超過3點6公分,白色背景之正面半身薄光面紙相片。)、規費五十元、初設戶籍自立一戶者應繳交新戶口名簿工本費三十元整。
3.應本人親自到場辦理初設戶籍登記。
•申請期限:隨到隨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