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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牌編釘及證明

  • 發布單位:苗栗縣卓蘭鎮戶政事務所

●申請人
1.房屋所有權人。
2.管理人。
3.現住人。
4.房屋起造人。
5.利害關係人。
●應繳附書件及注意事項
1.初編門牌:
a.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b.建照執照正本、建物平面圖(每戶)、建物地籍配置圖、建物位置略圖各乙份,有拆除執照者附影本一份。
c.委託他人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d.門牌每面工本費60元。
e.門牌證明書每份20元。
2.改編門牌
a.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b.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(正本)
c.委託他人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d.改編申請書。
e.門牌每面工本費60元。
f.門牌證明書每份20元。
3.增、併編門牌
a.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b.建管單位核准之變更使用執照正本、經主管建築機關核可並蓋核准戳記之建物平面圖樣(應施工完竣)、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正本、建物位置略圖。
c.委託他人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、印章(或簽名)。
d.門牌每面工本費60元。
e.門牌證明書每份20元。
4.違章建築
a.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﹝或簽名﹞。
b.地所有權證明文件正本、地籍圖、土地所權人土地同意使用書、建物所有權人切結書、居住事實切結書、房屋外觀、客廳、廚房、臥房、衛浴設備之照片。
c.委託他人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、印章﹝或簽名﹞。
d.門牌每面工本費60元。
e.門牌證明書每份20元。
5.補發門牌
a.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﹝或簽名﹞。
b.房屋所有權證明文件正本﹝現住人免附﹞
c.委託他人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、印章﹝或簽名﹞。
d.門牌每面工本費60元。
6.門牌整編證明書
a.房屋所有權人:建築改良物所有權狀或附房屋稅憑證﹝最近一期﹞等其他足資證明文件正本﹝文件若為影本須加蓋申請人印章並註明本影本與正本相符字樣﹞及申請人印章﹝或簽名﹞及身分證。
b.房屋現住人: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﹝或簽名﹞。
c.委託他人申請者,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、印章﹝或簽名﹞。